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全國臺灣研究會,英文名稱:NATIONAL SOCIETY OF TAIWAN STUDIES,縮寫:NSTS。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從事臺灣研究的團體、學者以及有關人士自愿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推動各種形式的學術活動,促進海峽兩岸之間和國內外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加深對臺灣的研究與了解。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在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