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三亞4月15日電(記者楊犇堯)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助理教授唐樺日前在三亞出席由全國臺灣研究會舉辦的第七屆青年學者論壇時表示,兩岸關系在和平發展軌道上引來日益寬廣的發展空間,考慮到兩岸目前各自制度環境的巨大差異,兩岸之間的青年交流亟待推進制度化的構建。
唐樺說,兩岸關系進入和平發展軌道,迎來更寬廣的發展空間。兩岸各自的制度環境存在較大差異,這就決定了兩岸青年交流經驗的多樣性和實踐的豐富性。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制度化過程是生產公共物品的過程,傾向于生產不足,而不是全部制度化過程都會成為現實。兩岸青年交流的制度化建構的核心任務,一方面是已經建立的相關制度必須完善落實,還不健全的制度應該盡快建立,另一方面是改革那些不利于兩岸青年交流的體制障礙,進一步完善兩岸青年發展的相關培育制度。
唐樺指出,第一點是培育“共有知識”,產生信任和理解。兩岸青年交流中的“共有知識”不僅是兩岸青年通過彼此相互依存或共同命運等基于理性考慮而建構的,它更多地是通過臺灣青年與大陸青年的文化交往和文化理解,逐漸使兩岸青年產生新的集體記憶,促進兩岸青年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兩岸青年通力合作把中華文化置身于世界文化這個大范圍中去,共同面對和解決我們遭遇的問題。
唐樺指出,第二點是搭建議題網絡,形成青年交流的戰略規劃。各有關系統、行業、部門、單位應在上級的整體部署下,大力協調配合,通過不同的渠道和角度發揮各自的優勢?梢钥紤]在對臺交流比較集中的省市比如福建省建立“海峽兩岸青年交流中心”或者“海峽兩岸青年交流中心項目”,有計劃有目標地聚集海內外優質資源,支持兩岸青年從事兩岸社會、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創新研究與實踐,同時依托中心所在的相關高校進行教育資源整合,組成青年為主的研究團隊和工作團隊,參與當地的建設。
唐樺指出,第三點是將責任感和激勵要素納入青年交流。對于公權力部門而言,可以在某些兩岸青年交流的重要地區比如廈門等地嘗試把地方公權力部門的治理績效與收益掛鉤,對青年交流制度化完成較好的機構和個人進行獎勵,對參與某些高成本、非贏利性等特點的兩岸共同事務的青年為主的企業,政府可以給予補貼或稅收等其他優惠政策?傮w來說,一方面要放松制度限制,大力促進兩岸青年交流的經驗和交流形成規模效應;另一方面要加大輿論和媒體宣傳力度,通過精神表彰以鼓勵和肯定兩岸青年致力于制度化的努力和品質。
唐樺指出,第四點是建立規則,養成理性對話環境。兩岸青年交流的制度化有利于生成兩岸公共生活的基本規則與關于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當性共識,為兩岸青年交流提供承認和遵守的共同社會規范以及良好的對話環境。討價還價建立在特定互惠基礎上,利益和優勢是討價還價的目的;而說服是在一個共享的對話框架內進行的,參與對話者具有共享的規范、原則和價值觀。